• 近日,市公安局王益分局红旗街派出所民警接到群众张某报警称,其在辖区购物时,不慎将手机遗失。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详细询问张某手机丢失的过程及行走路线,迅速分头开展工作。一路调取监控进行分析研判,另一路沿着张某经过的线路进行走访调查。最后经确认,手机被一男子拾取。经过沟通,该男子将手机返还给失主。  当民警将一波三折找回的手机交给张某时,她的心情十分激动,没想到这么短时间丢失的手机又重新回到了自己手上,并表示以后会汲取此次教训,小心保管好自己身上携带的财物,同时对民警的热心帮助表示感谢。  民警提示:广大市民朋友们出门在外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切不可因一时粗心大意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希望广大群众能够弘扬传统美德,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共建文明和谐美丽铜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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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15
  • 袁某与某公司为业务合作关系,2021年双方结束合作。2022年,双方经结算,袁某向公司出具欠条。欠条出具后,袁某一直未还款。后该公司诉至湖南省汨罗市人民法院,法院判决袁某偿还2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袁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采取冻结账户措施,并多次与袁某电话沟通,袁某皆拒不接听,亦未履行支付义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得知袁某在浙江某地。近日,执行干警赶赴浙江,并与瑞金法院执行局配合进行精心部署,在袁某所居住地蹲点,成功将其控制并拘留。经过干警的耐心沟通工作,袁某表示将会尽快凑齐执行款。目前该案件正在执行中。  下一步,汨罗法院将持续加快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不断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坚决遏制和严厉打击惩戒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拒不执行等失信行为。

    专栏
    2023-12-11
  • 近日,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两名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21年8月,郑某、舒某二人共同向唐某借款12万元并出具借条,约定于2022年1月20日前全部还清,逾期按月息3%支付利息。后因郑某、舒某二人未按期偿还款项,唐某将二人起诉至兴文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郑某、舒某二人应归还本息合计127200元。判决生效后,郑某、舒某仍不主动履行义务,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和被执行人郑某、舒某联系沟通、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双方曾多次达成和解,但郑某、舒某私下却推三阻四,均未履行完毕还款义务。为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2023年11月17日,执行法官依法决定对郑某、舒某二人采取拘留五日的强制措施。  下一步,兴文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用足用好失信曝光、拘留、罚款、搜查等执行强制措施,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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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8
  • 近日,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30余名执行干警,奔赴长垣市蒲东街道某土地的执行现场开展强制腾退工作。腾退房产的土地涉及三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且三人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土地及房产相互毗邻,共用同一道路进出。考虑到该土地整体价值、实际使用等因素,执行干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将所有财产整体进行评估拍卖。最终,经二次拍卖流拍后,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进行以物抵债。拍卖程序结束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发送、张贴了主动腾退通知书,并多次电话联系,督促其尽快搬离,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导致案件执行进展缓慢。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以及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同时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长垣市人民法院多次开会进行专门研讨,明确了强制腾退方案。腾退工作开始后,执行干警立即按方案分组展开工作。外围警戒组第一时间在现场拉起警戒线,劝离无关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强制执行组随即入场,指挥搬运工人及搬运设备进场,确定腾退财产范围;财产清点组将搬运上车的财物逐一登记入册;应急处突组全程保障场内安全,防止突发事件发生。经过8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强制腾退措施顺利执行完毕。当天下午,在长垣市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长垣法院执行干警将场地钥匙现场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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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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